No.20100100号公告坐落:大桥镇花园村曹龙浜组
土地用途: 住宅用地 权属性质: 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: 使用面积:101.9平方米公告时间:2010-07-29
根据省政府141号令规定予以公告,公告期限为15日。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,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申请复查,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。未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的,按规定予以注册登记。 特此公告。
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南湖区分局
2010-07-29